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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小区需预留废品回收场地

信息来源:china-waste.com   时间: 2012-11-06  浏览次数:729

    在开发区有一个宽阔的院子,里面堆积了废弃的木料和废金属,虽然只是个废品回收站,但却为周围居民提供了便捷的回收废品服务。
    “把别人不待见的垃圾处理好了,也是对社会有用的。”说话的是废品回收站老板李泽书。顺着他手指的方向,记者看到墙根下整齐堆放着两排废旧钢铁、塑料等物品。“我已经进行了初级分类,随后这些东西将会送进企业和加工厂。”
    “开办废品回收站,老李曾遭到儿女和老伴的坚决反对,对于当初的执着和现在的坚持,他扳着指头算了这样一笔“污染账”:一节随意丢弃的废旧电池,里面重金属以及废酸、废碱等电解质溶液可以污染一平方米的土地;每回收一万吨废钢,大约可少排放二氧化硫3600吨。
    “废品是没有放对位置的资源,垃圾也能变成宝贝,能够减少环境污染,希望所有收购站的老板都有我这样环保的想法。”他的眼睛里透露出一种带着希望的坚定。
    昨日,记者从市政府法制办法规科了解到,本市已出台《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将于今年12月1日正式实施。该《办法》明确提出,新建居住小区应按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规划预留社区回收站(点)所需场地;已建成的居住小区,由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提供社区回收站(点)所需场地;不能提供场地的,可以设立流动回收站(点)。城市主干道两侧、学校、医院、饮用水源地等周边200米内,不得设立再生资源回收站(点)。
    据介绍,目前,本市再生资源回收工作处于无序状态,回收经营网点基本属于“三无”,即无工商登记、无税务登记、无备案,人员成份杂,环境脏、乱、差,二次污染严重,有的甚至为犯罪分子提供销赃渠道,该《办法》实施后,将会维护良好的废旧商品回收秩序,保护环境,节约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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