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部山区一居民驾驶摩托车被交警查扣,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车牌竟是在废品收购站花钱买来的。因此,该违法者被交警连人带车“请”进警局。
6月26日早上8时许,南山交警大队大队长张晓林、副大队长凌美煌正在沿仲宫龙山路巡逻至终军牌坊附近时,发现一摩托车驾驶员未佩戴安全头盔。对该车驾驶员进行检查时发现只有一个车牌,而且是本属前车牌的却挂在后面。
经进一步询问,违法驾驶员许某交代:两年前花两千多元买的一辆无牌二手摩托车,由于担心无牌车辆在加油站不能加油,他便在附近的一处废品收购站找到一只摩托车牌照,随便给了点钱就拿走挂在自己的车上,没想到早上出来吃早餐被交警查扣。
据了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规定,许某将因使用其他车辆的号牌,被处以2000元罚款。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记者 张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