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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监守自盗” 偷窃200多斤材料到废品站贩卖 获刑六个月

信息来源:china-waste.com   时间: 2023-02-11  浏览次数:6

  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

  利用职业之便“发现”盗卖公司贵金属材料的“来钱路”,却走上不归路。

  2月10日,记者从成都蒲江县人民法院获悉,2月8日,蒲江法院快速审判、执行一起刑事案件,被告人陈某某每天在公司厂房与各种金属配件“打交道”。2021年7月的某一天,她看着脚下的金属材料,罔顾公司的三令五申,抱着侥幸心理起了贪念。

  心动不如行动。某天下班时,她趁四周无人,“顺”一些材料回家,然后贩卖给废品站。前后共计偷盗材料200余斤,经鉴定,这些金属材料价值共计6924元。

  “公司的金属材料这么多,偶尔少了点也没人会注意。”这种侥幸心理使得陈某某一次次将罪恶的手伸向公司,判决前蒲江法院认真对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进行了审查,庭审中,陈某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与罪名无异议。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故依法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元。陈某某向检察机关缴纳的被害单位经济损失赔偿人民币6924元,由检察机关发还单位。

  法院判决后法官一并送达了判决书与拒不履行义务风险告知书并释明不履行财产刑的法律后果陈某某表示认罪认罚并缴纳了罚金1500元。

  法官提醒企业需要加强对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提升员工法律意识,做到知法、守法、用法;同时加强企业财物管理,增加监控设备,做好内部防控。员工要恪守职业操守,知法守法,不干违法犯罪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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